以工代訓
一、補貼項目介紹
以工代訓:通過以工作代替訓練的方式幫助職工適應崗位需求。
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符合規定開展以工代訓的企業,可申請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且不影響適崗培訓補貼的申報。
二、補貼標準和期限
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以工代訓的參保職工,每人每月500元。受理期限截止:2021年9月15日;補貼發放期限截止:2021年12月25日;。企業在多個月份均符合申請條件的,可按月份享受相應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最多不超過6個月。例如,當月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當月參保職工人數X500元。
三、政策依據
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實施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30號)。
2.《廣東省人力資源和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做好以工代訓工作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8號)。
2021年政策通知
http://rsj.gz.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7725263.html
四、服務流程
1.聯系在線客服,或者撥打熱線(13822207960),客服初步評估貴司的符合條件。
2.項目部免費輔導——簽訂合同后,了解企業具體情況,為企業申報做準備。
3.申報材料收集,材料制作——企業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項目部人員制作材料。
4.提交系統——項目部人員制作好材料后,進行系統的提交。
5.官方審核、公示補貼申領名單。
6.官方撥付補貼。
五、申請條件
在廣東省依法登記注冊,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三類企業可享受以工代訓(即在工作崗位上以實際操作的方式接受技能培訓。無需提交培訓計劃等證明)職業培訓補貼:
第一類企業是新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即畢業證日期為20年和21年畢業的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并開展以工代訓的中小微企業。
第二類企業是對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產經營暫時困難導致停工停業(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當月增值稅指標比2020年同期下降70%及以上的中小微企業,可認定為停工停業企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中小微企業。
第三類企業是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從業人員≥300人)、住宿餐飲(從業人員≥300人,營業收入≥1億)、文化旅游(從業人員≥300人)、交通運輸(從業人員≥1000人,營業收入≥3億)、批發零售(從業人員≥200人,營業收入≥4億)五個行業的大型企業(納入統計部門統計且營業范圍體現經營內容的),并開展以工代訓的。
六、申請時間
受理期限截止:2021年9月15日;補貼發放期限截止: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