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平行進口”試點企業申報
申報條件:
1.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的企業,可申請開展平行進口汽車試點業務:
(1)企業注冊地點在廣州市南沙區。
(2)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2000萬元人民幣,且印發通知申報截止之日前實繳 資本不少于1000萬元人民幣,與廣州市現有試點企業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屬于同一實際控制人。
(3)具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三包”和質保、售后維修、召回及零配件供應等網點與設施;若沒有相應網點和設施的企業,應有合作的保險公司保障上述服務的實施。
(4)信譽良好,未被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列入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
2. 評定標準
按照申請企業境外平行進口汽車車源采購渠道、自有資金、獨立開具信用證或關聯方給予開具信用證擔保能力,以及企業在廣州自主銷售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的優先考慮:
(1)2022年具備不低于200輛的境外車源采購渠道及汽車售后維修、服務、零部件供應體系的企業。
(2)具有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的自有資金,或具備獨立開具信用證能力或關聯方給予開具信用證擔保能力的企業。
(3)企業或企業關聯方在廣州擁有汽車銷售門店。
申報獎勵及扶持、好處
v 3C認證:最高200萬元
v 展覽會補貼:最高20萬元
v 整車補貼:最高3000元
v 汽車綜合展貿平臺:最高100萬元
申報材料:
(1)平行進口汽車試點企業申請書。
?。?/span>2)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2020年度、2021年度)。
?。?/span>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span>4)企業境外車源采購渠道的相關證明。
?。?/span>5)企業自有資金或獨立開具信用證或關聯方給予開具信用證擔保能力的相關證明。
?。?/span>6)企業或企業關聯方擁有的銷售門店的所有權及營業情況證明。
?。?/span>7)承諾書。
?。?/span>8)其他相關資料。
申請流程:
1.單位申請→2.南沙區商務局初審→3.廣州市商務局評審→4.公示發布